结婚前给自己立份遗嘱把财产留给父母,这个规矩在婚后还能管用吗?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法律上的解释是:只要遗嘱本身没有问题,结婚这个事并不会让它作废。先来说说婚前遗嘱生效的大前提。只要立遗嘱的人当时头脑清醒,没有被骗被威胁,写的都是自己的真心话,也只写自己的婚前存款、房产这类属于个人的东西,还按规定的形式写了出来,这份遗嘱从它写完那一刻起就有了法律效力,不会因为后来结了婚就失效。结婚这事儿本身对遗嘱的效力是没影响的。因为遗嘱是你对身后财产怎么安排的盘算,只要当初立的时候没问题,有没有结婚、有没有配偶都没关系。只要你后来没改主意立别的新遗嘱,婚前的那个遗嘱就能一直按原样执行。不过有几种情况可能会让婚前的遗嘱没法用。如果婚后你又重新立了一份内容不一样的遗嘱,哪怕那个新遗嘱更符合实际情况,只要两份遗嘱有冲突,法律就看最后一份合法的那份。婚前遗嘱里提到的财产要是后来在婚后被卖掉了或者花掉了,或者因为婚后的收入和婚前的财产混在一起分不清了,都得先把混进去的那份给扣出来。要是婚后你又有了孩子或者别的法定继承人,这不代表遗嘱就失效了,但是可能会涉及到法律规定必须要留的那部分遗产(必留份),导致最后分家产的时候不太一样。总之,婚前把财产给父母的那份遗嘱原则上婚后还是有效的,结婚本身不影响效力。但是婚后财产要是有大变动或者你改了主意再立个新遗嘱,最终怎么执行就不一定了。要是家庭结构或者财产状况变了很多,建议还是赶紧把遗嘱更新一下吧,免得以后不符合自己的真实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