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张卡片交易纠纷升级“曝光式维权”网暴未成年人 成都互联网法庭判侵权者道歉

一起看似普通的网购纠纷,因维权方式失当演变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山东男子王超花费2999元从成都12岁少年徐涛处购买三张"小马宝莉"卡片,收货后质疑卡片真伪要求退款遭拒。

在协商过程中,王超不仅多次对未成年卖家施加压力,更在社交平台连续发布标注"诈骗犯"字样的视频,公开徐涛姓名、电话及家庭住址,导致该未成年人遭受同学、邻居的质疑和网络暴力。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虽主张"正当消费维权",但其行为已明显逾越法律边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维权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主审法官赵小凤指出,王超使用侮辱性言辞并曝光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对名誉权和个人信息权的双重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被告在交易时已知晓对方未成年人身份,但仍选择具有扩散效应的网络曝光方式,主观过错明显。

此案暴露出当前网络维权中的突出问题:部分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将网络平台视为"舆论审判庭",通过曝光个人信息、使用不当言辞等方式施压。

数据显示,近三年未成年人网络侵权案件年均增长率达21%,其中因消费纠纷引发的占比近四成。

法律专家指出,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传播性极易放大侵权后果,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往往难以逆转。

法院判决不仅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更通过1500元律师费赔偿体现了对维权过当行为的惩戒。

该裁决严格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司法层面确立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裁判标准。

据了解,被告已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处置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社会治理视角看,本案具有三重示范意义:其一明确了网络维权不得突破法律底线的裁判规则;其二强化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实践;其三警示公众纠纷解决应回归理性协商或司法救济渠道。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就网络暴力案件审理制定专项司法解释,本案判决要旨有望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参照。

这起案件为网络时代的权利边界划定提供了清晰示范。

维权是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权利行使不能突破法律红线,更不能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既要在线下为其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也要在线上为其构筑安全屏障。

唯有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才能真正实现对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让他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