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一环,经过十年持续推进,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从无到有,政策支撑层层递进。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率先发文,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全省法律顾问"大盘子"。2016年,四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法治建设与综治考评,用考核机制压实责任。2021年,省里再次发文深化服务,细化工作内容、服务方式和运行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精准法治支撑。这种政策接力、步步为营的做法,确保了制度建设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实践中涌现出许多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法律顾问的价值。南昌县蒋巷镇柏岗山村村民黄某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瘫痪在床,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相互推诿,村法律顾问赵超多次深入车间调取监控、固定证据,历经仲裁、诉讼,最终为黄某争取到应得的补偿。类似的案例在全省广泛存在。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自2016年以来,协助起草、审核村规民约4.5万件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万件次,开展普法宣传12万场。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先后与70个村(居)签订结对协议,年均开展普法讲座100场、解答咨询10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百余件。这些数字背后,是村民对公平正义获得感的不断提升。 工作深入过程中也暴露出新的问题。"游击式"服务、经费保障不足、"聘而不用"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存在,严重影响了制度效能。赣州市司法局坦言,制度推进不能只靠热情,更要靠机制。面对这些问题,各地纷纷创新破题。赣州经开区每年投入90万元,选聘两家律所组建联合顾问团,实现区、乡、村三级全覆盖。定南县把优秀律师选派为乡镇法治委员或法治主任,让顾问从"走读"变"驻点"。南昌县开发"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值班系统",通过线上考核、即时答疑、远程指派,让互联网技术赋能基层法律服务。 为更规范和完善工作,2023年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引》,首次将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全省统一标准。指引明确了聘任与选派方式,规定村(居)民委员会须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书面合同,退休政法干部担任顾问的须向原单位报告并获批准。指引还细化了职责与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每月不少于4小时,每季度至少1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1次集中法律服务进村(居)。非现场服务上,充分利用电话、微博、微信、APP等载体,提供在线咨询、信息推送、远程调解。指引引入了"法治体检"概念,定期为村(居)企业审查合同、梳理风险。同时建立了行为准则与考核机制,顾问须严格遵守宪法和职业道德,考核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结果作为续聘、评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依据。 这诸多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使法律顾问工作从零散化走向规范化,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服务,带动了乡村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从田间地头的矛盾调解到乡村振兴的法治护航,江西用十年耕耘证明:法治建设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离不开基层实践。当法律顾问成为村民"看得见、用得上"的贴心人,法治信仰便在这片红土地上生根发芽;这种治理创新启示我们,新时代基层善治既要有法治理念"种"进乡野的定力,更需保持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实效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