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妇女权益保障既关系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也直接影响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如何让法律条文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日常生活,是不少农村地区普法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部分群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了解不够系统,遇到婚姻家庭矛盾、劳动权益争议、财产分配纠纷时,容易因信息不对称而错失维权渠道;同时,传统普法多以讲座宣讲为主,参与感不足、互动性不强,导致“听过了”与“会用了”之间仍有距离。
针对这些问题,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村近日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以“巾帼展风采,法治护芳华”为主题的妇女趣味运动活动,通过“普法宣传+趣味运动”的形式,探索把法律知识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可传播的公共文化产品。
活动现场,村党委邀请专业律师围绕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财产权益等方面的常见关切进行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讲清适用条件、权利边界与救济路径,帮助参与者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基本认知。
同时,针对现场提出的疑问进行释法答疑,把普法从单向灌输转为双向沟通,提升了传播效果与针对性。
在普法环节之后,广场上的趣味运动项目接续展开。
组织方将法治元素融入竞赛设计,设置接力、协作、互动等多种形式,让参与者在团队配合与规则遵守中强化法治意识。
一方面,体育活动强调公平竞赛与规则约束,与法治理念内在契合;另一方面,通过轻量化、参与式的载体提升群众参与度,使普法从“坐着听”变为“动起来学”,实现寓教于乐、润物无声。
活动中,姐妹们团结协作、积极投入,在增进体质与交流互动的同时,也让邻里关系在共同参与中更加紧密,形成了良性社区氛围。
从原因看,此类探索契合当前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提升,但妇女群体在权益保障、就业环境、家庭分工等方面仍面临新的挑战。
普法工作若停留在“发材料、贴标语”,难以覆盖多样化需求;而将普法嵌入文明实践、群众性活动和志愿服务体系,能够更好发挥基层组织动员优势,推动法律知识在日常场景中被反复触达、逐步内化。
此外,妇联等群团组织贴近群众、熟悉需求,能够将维权服务与关怀帮扶、文化活动统筹推进,增强政策和法律的可及性。
从影响看,“普法+文体”模式具有多重综合效应:其一,有助于提升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推动家庭矛盾化解与纠纷预防前移;其二,有助于增强村庄公共生活的凝聚力,促进互助互信,夯实基层社会稳定基础;其三,有助于把法治精神与乡风文明建设联动推进,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可持续的社会治理动能。
特别是对妇女群体而言,参与公共事务与公共文化活动的机会增多,也有利于提升自我发展信心与社会参与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乡村女性形象。
面向下一步,基层普法与权益保障工作仍需在“常态化、精准化、协同化”上持续用力。
首先,应推动普法活动常态开展,围绕婚姻家庭、反家庭暴力、劳动保障、财产继承与分割、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权益等重点内容,形成年度计划与主题清单,避免“一阵风”。
其次,要提升精准服务能力,结合妇女在就业、务工、家庭照护等方面的实际情境,提供可操作的维权指引,如咨询渠道、证据留存要点、调解与诉讼路径等,让法律知识真正“能用、好用”。
再次,应强化协同联动,统筹村党委、妇联、司法所、律师与志愿者力量,完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处—跟踪回访”闭环机制,把普法成效落到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救助的实际结果上。
从前景看,随着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更强调共建共治共享,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将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以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把法治宣传融入村规民约修订、家庭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环节,有望推动形成更稳定的法治化治理生态,使妇女权益保障从“事后救济”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和“日常守护”。
在乡村振兴的长期进程中,这类兼具温度与制度导向的实践探索,能够不断积累治理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样本。
法治兴则乡村兴,普法活则治理活。
靖安村的实践启示我们,基层普法工作需要在守正创新中寻求突破,在贴近群众中彰显温度。
只有让法治理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开来,才能真正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让法治之花在广袤乡村绚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