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鄄城县检察院将普法宣传工作重心下沉至基层,组织干警走进乡村集市,开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
这一举措反映了基层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新思路,即将法律知识的传播从机关办公室延伸到群众日常生活的场景中。
当前,农村地区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仍是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
农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劳动纠纷、邻里矛盾、诈骗侵害等问题频繁发生,但由于法律知识不足、维权途径不清,许多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同时,传统的普法方式往往局限于会议、讲座等形式,覆盖面有限,难以有效触达广大农民群众。
鄄城县检察院此次创新普法方式,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
在乡村集市这一人流密集、群众聚集的场景中开展普法活动,具有显著的优势。
一方面,集市是农民群众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在此开展宣传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触目标人群,提高普法的覆盖率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检察干警身着制服、发放手册、现场讲解,通过直观的形式和亲切的互动,能够有效拉近法律与群众的距离。
在具体实施中,检察干警采取了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
他们不仅向群众发放普法手册,提供书面的法律知识参考,更重要的是通过讲述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以案释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生活场景,让群众能够真正理解法律规定的实际含义。
针对农民工欠薪、邻里纠纷、电信诈骗等农村地区的高发问题,干警们进行了重点讲解,并教授群众具体的维权方法和途径,使群众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活动还将普法宣传与新春文化相融合。
检察干警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向群众赠送马年福字、挂饰等新春礼品,既传递了节日的温情和祝福,又增强了普法活动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这种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严肃的法治教育与温暖的人文关怀相结合,使群众在接受法律教育的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关心和服务。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一活动的开展反映了基层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动担当。
通过将普法阵地前移至群众家门口,实现普法与服务的零距离对接,检察机关不仅提升了法律知识的传播效率,更重要的是在基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有助于逐步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这对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建设既要有制度的刚性,也要有服务的温度。
把法律知识送到大集、送到家门口,表面看是一次节前普法活动,实质上是在为群众搭建一条更便捷的依法维权通道,也是在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添一份可持续的秩序力量。
让更多群众在烟火气中学法、在年味里守法,用法治守护平安与幸福,才能让“安心年”更有底气、更具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