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教师为抹黑女学生网上卖个人信息获刑

就在2021年5月24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准许部分被告人撤回上诉,维持原判。早在2021年2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已经给本案的同案其他被告人判处了相应刑罚。 事情还要从2020年5月说起,陈某某把13150元花了出去,向另一名被告人陈某买了1442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括朱某、杨某等人的住宿、民航和铁路购票记录。除了这两人的299条行程轨迹外,还有大量其他人的一般身份信息。 拿了钱的吴某某向陈某某提供了朱某妻子的身份证信息,他想给受害者朱某使坏。 这笔非法买卖让这条产业链显得更完整:除了吴某某和陈某某外,陈某、汤某某、丁某某等人也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开叫卖,他们一共卖出了1739条信息,金额从8870元一直到19350元不等。 原本好好的江苏省某中学教师朱某就这么成了受害人。吴某某从中筛选出与朱某在同一时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信息,这里面有就读于该校且即将高考的20余名女学生。 为了抹黑朱某,陈某某修改了捏造的诋毁帖文,还花钱请邓某等人帮忙发布。结果这篇不实帖子阅读量超200万次,无数针对朱某及女学生的网络暴力言论迅速扩散。 面对这种情况,教育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学校师生都被严重干扰了,很多女生都得接受心理辅导。 这一系列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认为这应该算“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法院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最高法发布惩治网暴典型案例提到的这起案子确实典型。所谓网络“开盒”,其实就是升级版的“人肉搜索”。 现在看来它的破坏力巨大,把私密信息公之于众后很容易引发铺天盖地的网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说得很清楚:组织“人肉搜索”并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该定罪。 法院精准打击了源头:不是单纯倒卖信息,而是为了诽谤去“开盒”。 法院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只要利用信息捏造事实并引发大规模网暴就够了。 人民法院用这个判决维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