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高职院校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用16年被罚 生态环保监管不能有"死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近期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引发社会关注。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自2009年校区建成延续至今。 该校前身为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后发展为占地309亩、拥有近万名在校生的全日制高校。根据调查材料,该校安宁新校区建设项目包含污水处理站、雨污管网等环保设施,虽于2009年10月获得环评批复并于当年投入运行,但始终未完成法定的环保竣工验收程序。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未验先投"现象在部分基建项目中并不鲜见,但持续时间长达16年的案例实属罕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该校行为已明显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此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改正+罚款"的双重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该校官网显示其定位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但在自身管理层面却暴露出环保意识薄弱、制度执行缺位等问题。教育专家表示,近年来高校在规模扩张过程中,部分新建校区存在重建设轻规范、重速度轻质量的现象,此次事件为高等教育机构敲响警钟。 面对处罚,校方尚未公开整改方案。法律界人士建议,除经济处罚外,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后续跟踪机制,确保环保设施限期完成验收。同时,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对同类院校开展专项排查,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从长远看,完善高校基建项目全流程监管、强化环保责任意识,是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环保竣工验收不是可以忽视的"手续",而是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的制度保障。这次处罚发出明确信号:所有单位都应将法定程序视为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合规要求落实到每个工程、每次运行、每组数据中。以问题为鉴、以整改为标尺,补齐制度漏洞、提高治理效能,才能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