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11日讯,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这次把包容审慎的理念落实到了助企营商工作中,记者邢喆和通讯员曲冬给大家带来了这样的消息。执法部门不仅要有力地管,更要温情地服务,长江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这次物业服务执法工作中做到了这点。 给山东家某盛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物业服务企业以提醒,是长江路执法中队这次工作的重要部分。这些企业在物业服务信息公示上有轻微的违法问题,初次出现且没有主观恶意。为了不打击企业的积极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12家企业这次都没有受到行政处罚。长江路执法中队通过严格把关,把执法尺度掌握得恰到好处。 依法裁量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不是随意决定。这次发现问题后,长江路执法中队通过现场勘验、拍照取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程序,为12家企业提供了完整的整改过程记录。对于每家企业的违法情节、整改态度和社会影响进行了详细评估,保证每一次的决定都公正合理。12次集体讨论、12份不予处罚决定都是按照这个标准做出的,这些决定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规范行为,而不是为了惩罚。长江路执法中队给12家企业发出了《行政执法预警提醒告知书》,明确告知他们权利义务和可能的后果。针对他们对法规不熟悉的问题,执法人员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他们现场讲解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具体要求,还针对每个企业的实际问题给出个性化建议。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长江路执法中队派人专门去检查每家企业的整改情况。他们全程跟踪整改进度,帮助企业解决细节问题。这次检查中,12家企业全部完成了整改任务。免于行政处罚不仅减少了他们的罚款负担,也避免了信用受损、投标受限等连锁影响。 执法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在这个过程中,“宽”是对初次轻微违法企业的包容引导;“严”是对办案程序和裁量标准的严格把控。长江路执法中队通过这种严管与厚爱结合的方式,让包容审慎监管更有公信力。“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就体现在这次12份不予处罚决定中。 企业负责人表示会把这次整改作为契机来加强学习和落实责任。把精准的执法裁量和贴心的助企服务结合起来,就能让执法工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企业发展需求。只有把力度包裹在温度里、把精度融入热度中,才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这12份不予处罚决定书证明了这一点:有温度的法治营商环境才能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