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实践:从保障底线到迈向共富

问题——民生需求更趋多元,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仍需破解。

随着我国迈向更高水平发展阶段,群众对就业稳定性、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公共服务可及性与均衡性提出更高期待。

与此同时,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供给保持高位,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交织;新技术快速迭代推动岗位需求调整,部分群体面临技能不匹配与转岗压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在公共服务供给和保障待遇上仍存在差异。

如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成为新阶段民生工作的关键课题。

原因——阶段特征决定民生任务更强调“补短板”与“提质量”并重。

一方面,外部环境复杂变化与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叠加,要求在稳增长、调结构中持续稳就业、稳预期;另一方面,人口结构变化加快,老龄化程度上升,对养老、医疗、长期护理等制度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部分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存在,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增强兜底保障与均衡供给能力。

正因如此,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均是对现实挑战的回应,也是对既有实践的深化。

影响——民生改善的“实景”不断铺展,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更强支撑。

回顾“十四五”以来的民生进展,一系列数据与变化折射出制度效能与治理能力提升: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22.2%和23.9%,常态化保障低保对象3911万人、特困人员485万人,兜底保障网更密更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0.6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近3亿人群,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获得感持续增强;住房保障与人居环境改善同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及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安置住房1100多万套(间),惠及3000多万群众;教育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5.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1年,更多孩子共享更公平的教育机会。

实践表明,民生建设既是扩大内需、稳定预期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基础工程。

对策——在“做大蛋糕”基础上更好“分好蛋糕”,以就业增收带动共同富裕。

面向“十五五”开局之年,关键在于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统筹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提升制度的普惠性、兜底性和可持续性。

其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放在更突出位置。

围绕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强化面向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技能培训与岗位对接,引导劳动力向高附加值、高创新性岗位有序流动,缓解结构性矛盾。

其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分配格局。

其三,完善工资决定、合理增长与支付保障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以制度安排体现公平正义,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拓宽劳动者增收渠道,并改进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低工资群体的托底保障。

其四,强化社会保障互助共济功能,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待遇差距,推动养老、医疗、长期护理等制度更可持续、更高质量。

其五,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供给能力与服务质量,特别关注欠发达地区和重点群体的可及性与连续性。

前景——以制度型保障和高质量供给夯实长期竞争力。

展望未来,民生工作将更加注重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单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

随着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配制度更趋完善、社会保障更具韧性、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民生改善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强正向循环:既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也为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撑。

更重要的是,持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政策成果,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与治理基础。

民生福祉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

从"十四五"的扎实推进到"十五五"的新起点,我国民生事业建设正在从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

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们正在将民生蓝图一步步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实景。

这不仅是对人民美好生活的承诺,更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新的发展阶段,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效率与公平,就一定能够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实现共同繁荣进步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