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基层治理场景更加多元,企业合规经营、群众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对法治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普法工作若停留在“单向灌输、集中宣传”的传统模式,容易出现覆盖不均、触达不足、转化不强等问题:群众知法但不善用法、企业懂法但缺合规工具、基层治理有规则却缺常态化法治支撑。
如何把普法从“活动式”转为“体系化”,从“粗放式”转为“精准化”,成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课题。
针对上述现实需求,莱芜区在“八五”普法中突出机制牵引与载体创新。
一方面,以责任制推动部门同题共答。
莱芜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形成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普法工作格局,把普法责任嵌入执法、司法、管理与服务全过程,推动普法从“司法部门主抓”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
另一方面,以传播方式创新提升到达率与接受度。
莱芜区打造“1+N”普法宣传矩阵,以“莱普法”新媒体平台为核心,联动“其欣说法”“法润鹏泉”等渠道,通过短视频、图文解读等方式加强政策法规阐释与案例释法,形成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的传播链条。
同时,结合地方文化资源,创新运用莱芜梆子、快板等艺术形式创编法治文艺作品并开展巡演,让法治表达更贴近生活、更易入脑入心。
机制与载体的创新,带来法治建设的综合效应逐步显现。
其一,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莱芜区推进“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区、街镇、村居三级全覆盖,胜利公园百法园、济南莱芜公安法治文化广场等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形成群众身边可触可感的法治学习空间。
其二,精准普法服务发展更加有力。
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莱芜区开展“精准普法进企业,法治护航促发展”等活动,聚焦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在制度、流程与文化层面提升合规能力,以法治方式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其三,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拓展。
通过“普法到家”等民办实事项目与“校园+阵地”模式,推动普法资源下沉,把规则意识与权利义务观念融入日常教育场景,夯实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违法犯罪的基础工程。
从工作成效看,莱芜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与普法推进方面取得多项阶段性成果: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司法局等单位被命名为“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单位”,区审计局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多家单位和个人获得市级普法先进称号。
这些结果表明,普法工作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融合度在提升,法治建设正在由“点上突破”向“系统集成”迈进。
下一步,普法工作要在“更精准、更常态、更可评估”上持续用力。
对策上,一是强化分众分类供给,针对企业经营者、基层干部、青少年、老年群体等不同对象,形成“菜单式”普法清单,提高内容匹配度;二是推动普法与公共服务融合,把法律咨询、矛盾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资源与普法宣传联动起来,提升“学法—用法—守法”的转化效率;三是完善效果评估与数据支撑,用群众满意度、纠纷化解率、依法办事比例等指标检验普法实效,避免“重形式轻成效”;四是继续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与新媒体矩阵优势,把短期活动转化为持续触达,把宣传声量转化为治理增量。
从前景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提质增效阶段,法治将越来越成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莱芜区以普法创新带动法治供给优化,有助于在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在企业端降低合规成本、在基层端提升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随着依法治村(社区)等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样板,推动法治理念在更广范围内落地生根。
莱芜区的普法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让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这一经验对于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