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赔了240元,还给导游安排了个道歉

我记得有个事儿挺有意思的,就是山西那边发生的一个旅游投诉案例。 讲的是有个叫王女士的人,在当地一家旅行社报了个旅游团。 结果到了地儿,那个地接导游没按合同上的走,把他们直接带到了一个照相店。 导游说要给游客送两张免费照片,王女士和大家也就跟着去了。 结果谁成想,照相店直接把四张照片都洗出来了,还非让大家付240元。 王女士觉得这事儿挺生气,旅行社导游怎么能不经过她同意就把钱给扣了呢? 她觉得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被侵犯了。 回去以后,她给组团社所在地的12345热线打了电话投诉。 旅行社那边的人一听到投诉,赶紧就开始调查。 最后结果出来了,说情况属实。 这事儿最后是通过调解解决的,旅行社赔了240元,还给导游安排了个道歉。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里面都写着呢,旅行社不能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需要额外付费的项目。 要是有导游或者领队在行程中擅自加项目、改行程或者强迫消费,那肯定是要赔钱的。 所以说我们去旅行的时候最好先把合同看好了,把行程安排、费用都列清楚。 如果真遇到旅行社乱收费或者变卦的事儿,也别憋着,赶紧找旅游投诉机构帮忙维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