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的手术费都不够!这11万赔偿费,就不再追究医院的责任!

大家听我说个事儿,湖南益阳有个女人,平时没啥大事,就是扁桃体发炎喉咙疼,她跟老公去医院打点吊针。这本来就是个小毛病,俩人也没太当回事儿。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一开始吧,大家都觉得没啥大不了的,护士也就把头孢曲松配好,针头扎进去输液管接好就完事了。结果药水才进身体4秒钟,那女的就脸色大变,开始恶心呕吐喘不过气来。 坐在一旁的丈夫一看吓懵了,赶紧大喊救命。可那个给扎针的护士走得特别慢,过来拔了针就走了,什么抢救措施都没做。最后那女的因为过敏性休克走了。 这事之后医院根本没悔意,也不道歉,反而拿着一份协议来找家属赔钱。条件是只要签字拿11万赔偿费,就不再追究医院的责任。这11万啊,现在这年头连个像样的手术费都不够!更别说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了。 那家医院简直太冷漠了!拿11万想把人命打发掉?他们心里到底有没有数? 大家千万要当心啊!不要轻易相信医院的承诺!这事儿完全是医护人员的失职和冷漠造成的。如果那位护士按规矩问过过敏史、做了皮试;如果在她过敏的时候能及时抢救;如果那关键的4分钟里有人伸出援手;再加上医院敢担责而不是推卸责任……这次悲剧就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