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涉及多国人员协作与跨境证据调取,给司法机关带来主从犯责任划分、犯罪数额认定等实践难题。
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联合最高检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举办专题研讨,直指此类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痛点。
研讨会上,专家针对跨境犯罪特殊性提出关键判断标准: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需对全部涉案金额担责,胁从犯认定应综合考量主观恶性与行为可控性,对偷越国境与诈骗罪的牵连关系须从严把握。
这些共识既回应了基层办案中“同案不同判”的争议,也为统一司法尺度提供了法理支撑。
跨境电诈案件的高发态势与治理难点背后,暴露出三方面深层矛盾:一是犯罪手段迭代速度远超法律更新周期,二是各国司法协作存在制度壁垒,三是偏远地区检察机关涉外办案能力不足。
对此,南京市检察院通过构建“云挂职”机制实现资源下沉,新疆特克斯县检察院等边疆单位得以远程参与研讨,破解地域性知识鸿沟。
为强化长效治理,南京检察系统已实施系列配套措施:组建13人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均具备双语办案能力;编撰百万字涉外法规手册,完成法律文书多语种标准化翻译;与高校合作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电子证据固定、跨境赃款追缴等实务技能。
最高检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强调,需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司法解释参考,推动形成“惩治-预防-修复”的全链条治理模式。
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既是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守护,也是对法治权威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检验。
通过案例研讨凝聚共识、以专业化建设夯实办案基础,有助于把个案经验沉淀为制度能力。
唯有在依法严惩与精准认定之间保持清晰边界,在国内治理与国际协作之间形成更高效的衔接,才能持续压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生存空间,以更高质效的司法实践回应公众关切、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