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儿童类微短剧创作管理提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给网络视听司赋予了任务,要求规范儿童微短剧创作,避免“成人化”“工具化”等不良倾向。近年来,网络视听平台上以“萌娃”、“亲子”为主题的微短剧逐渐增多,这些作品展示了一些创新价值,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在1月8日发布了一份《儿童类微短剧创作管理提示》,这个文件给这个行业指明了方向。此次管理提示特别强调了三个问题:儿童微短剧容易出现“成人化”的叙事越界、过度“工具化”的商业滥用和“娱乐化”的价值失范。比如有的作品为了吸引眼球,故意安排儿童演绎权谋、爱情等成人题材内容。还有的制作方用包装“天才童星”的方法来诱导家庭花费大量金钱培训儿童演员。某些剧组也给孩子们安排过度暴力惊悚场景拍摄。这个提示不仅给了这个行业一个规范的方向,也给予了保障未成年演员权益、坚守儿童本位和弘扬积极成长主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这个管理提示不仅仅是对行业乱象进行及时回应和制度性规范,还体现了网络视听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引导”的转变。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提示不是简单限制创作自由,而是着眼于未成年人长远健康发展。 文件要求制作机构在内容设计上符合年龄认知特点、在拍摄强度和戏份内容上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弘扬积极成长主题。 分析认为这个举措将推动平台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制作方提升社会责任意识,让儿童题材创作更有文化厚度和教育温度。 因为儿童题材文艺作品不仅是文化产品,更承载着塑造下一代精神世界的使命。 这个提示既是对畸形创作倾向的严肃纠偏,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指引。 这次管理提示希望大家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摒弃短视的流量逻辑,让微短剧真正成为滋养童心、启迪成长的清流。 这个时候家庭、学校、平台和监管部门需要共同努力营造清朗向上的儿童内容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