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群数量和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生态平衡的维系。当前,全省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鸟类保护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专项行动——旨在遏制非法狩猎势头——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此背景下,连州市西江镇严格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的生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三月,吴某、刘某、陶某三人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违反禁猎规定,在西江镇禁猎期、禁猎区内开展非法狩猎活动。经查实,三人共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一只,以及山斑鸠、雉鸡、珠颈斑鸠等多种受保护野生动物。这一行为不仅直接破坏了当地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更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的违法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对本案进行了依法审理。其中,吴某、刘某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对于参与程度较低、具有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情节的陶某,连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由西江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五千四百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的查处充分表明了当地维护生态平衡、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西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与公安机关建立强化联动机制,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与执法监管力度,对查实的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构建群防群治的保护体系,西江镇自二月一日起正式推出非法狩猎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群众发现张网捕鸟等非法狩猎行为,可向西江镇人民政府或西江派出所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后,举报人将获得每起一百元的奖励;若能提供违规人员具体信息且线索查实,还将额外获得每起二百元的奖励。举报电话为西江派出所0763-6531309、西江镇人民政府13620500854。
生态保护需要法律震慑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此案的处理既表明了法律威严,也警示社会:只有敬畏自然、遵守法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