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2025年反腐败追逃追赃成果:2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职务犯罪分子外逃成为反腐工作的突出问题。这些人员跨越国界潜逃,既破坏了国内法治秩序,也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利益。如何有效追捕这些逃犯、追回违法所得,成为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的关键课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指出,反腐败追逃追赃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内国外两方面工作。该判断准确把握了当前反腐工作的特点。国内层面需要依法侦查、起诉、审判;国际层面需要通过外交协商、司法合作、引渡程序等多种途径开展工作。单靠某一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利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 在这一思路指导下,检察机关2025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追逃成果看,全国检察机关配合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12人,对23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依法作出逮捕决定。这些数字虽然看似不大,但每一个案件都涉及复杂的国际司法协作,每一次成功都代表着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对7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说明了"即使逃脱法律制裁也逃不脱经济制裁"的追赃理念。 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跨境腐败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与最高法共同推进制定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有关司法解释,推进规范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作出逮捕决定的衔接工作。这些举措填补了法律空白,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总结梳理典型案例,指导办好相关案件,有助于提升追逃追赃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强化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是切断腐败资金链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认真抓好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反洗钱协作配合意见,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1100余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办理某中管干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洗钱案时,首次在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认定自洗钱犯罪并提起公诉,这标志着检察机关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已经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的格局。

追逃追赃既震慑腐败犯罪,也检验国家治理能力。只有坚持依法推进、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持续压缩腐败空间,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