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马上要迎来大变动了!根据教体文苑公众号的最新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在正忙着起草一份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向大家公开征求意见了。这个反馈意见的截止日期定在2026年4月20日。这次改动的重点有很多,像强化评审监管、加强信用管理还有完善评审要求这些事儿都没落下。一共修改了原来《暂行规定》里的10条条文,还新增了5条新规定。 先聊聊哪些人不能去申报职称。《征求意见稿》里把第十三条的第二款给改了:“申报人得是单位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就不用想了。”第三款也做了调整:“要是国家公职人员受了政务处分,在处分期间就别去申请了。其他人员要是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也不能申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里的人才还有自由职业者也别着急,他们也是可以参加申报的。《征求意见稿》把第十七条给修改了:“非公经济组织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权益得到同样的保护,责任也一样,审核和推荐的活儿可以由他们的单位或者代理机构去干。具体咋弄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说了算。”这下就把非公领域的渠道给打通了。 再说信用管理这块儿,中办和国办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里提过要建诚信档案和黑名单。这次改动主要就是为了规范这方面的事儿。 一是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把信用管理制度给建全了,多盯着职称活动里的人看;二是明确评审单位怎么管信用这事儿。他们得制定具体的办法来处理失信行为。 在评审活动中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就是失信行为:申报人说谎造假、评审专家不公正或者用关系占便宜、工作人员也不按规矩来。对于其他违规的事儿也有明确的规定。 总之这次调整挺多的,从申报资格到信用管理都变得更严格了。大家如果有啥想法赶紧反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去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