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预付卡跑路、网购纠纷等消费矛盾日益增多。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超130万件,其中服务类投诉占比达54%。这样的背景下,基层司法机关如何创新工作方式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蒙山县人民法院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他们在人流密集的梁羽生公园设置普法阵地,搭建"法律门诊"式咨询台,针对产品质量举证难、异地维权成本高等实际问题进行解答。法官团队制作的《消费维权指南》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分析了7类高频纠纷的处置要点,这种直观的普法方式让群众更容易理解。 这次普法活动实现了"双向赋能"。一上向消费者传授电子证据固定、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实用技能,另一方面对商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这种"供需两侧"同步发力的模式,说明了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精准思维。 从更深层看,这类活动反映出司法理念的转变。近年来,多地法院从被动审理转向主动预防,通过发布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延伸审判职能。蒙山法院将消费维权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正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的实践。 法律专家指出,县域消费市场具有熟人社会特征,更需要建立长效法治教育机制。该院计划在商圈设立"法治观察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构建风险预警体系。这种源头治理思路,有望从根本上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
消费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市场信心;把维权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守法经营理念传递给市场主体,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只有让法治成为稳定预期的约束、保护权益的后盾,消费环境才能更安全、更透明、更可预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将更充实、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