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折合3407万余元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一审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天峰在19年间——利用在烟草系统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张天峰的职务变迁轨迹显示,其权力范围随岗位调整不断扩大。自2004年起,他先后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后升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继而任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最终升任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层级的上升,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了条件。依托职务便利,张天峰的违法行为涉及多个关键环节,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与企业运行和职工利益密切对应的的事项,均被其用于权钱交易。这些行为违背廉洁纪律要求,扰乱行业管理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权益。法院量刑时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同时积极配合追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并上缴国库。上述情节被依法认定为从轻处罚因素,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庭审过程体现公开审理要求。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庭审,更提升了审理透明度。该案的查处和宣判,是烟草系统反腐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进展。烟草行业廉政建设事关行业健康发展,严肃查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有助于强化全系统的纪律意识和廉洁底线。

张天峰案依法审判,传递出反腐败斗争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也再次提醒各级领导干部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案件表明,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立场不会动摇。面向新阶段,深化反腐败工作仍需保持定力,持续推进、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