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称,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已对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颖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通报指出,张颖彧理想信念动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利用职务便利干部人事各上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案件办理;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执法司法机关更应以更高标准推进自我监督。张颖彧被查再次表明——不论身处何岗、职务高低——只要触碰纪法红线,都将受到严肃追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扎紧制度笼子,才能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监督履职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清朗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