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领域"黑灰产"犯罪呈现增长态势,其中退保黑产已成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重要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这类犯罪的运作特点和危害程度。 从案件基本情况看,宋某等人的犯罪手法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欺骗性。2020年7月起,宋某经营保险经纪公司分公司,代理销售年金险、重疾险等产品。其后通过承诺返佣、保本付息等诱饵,直接发展或招募仇某、季某等人,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犯罪链条。这个团伙投保人无真实投保意愿、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采取自筹资金或融资垫付等方式,安排投保人投保长期保险产品,随后在短期内集中退保。经司法审计,28份保单涉及投保金额1763万余元,而退保金额和保单佣金共计2348万余元,保险公司实际损失达584万余元。 这类犯罪的危害不容小觑。犯罪团伙虚构投保意愿和续保能力,隐瞒主观上不具有实际履约意愿的真相,本质上是对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的双重欺骗。通过先投保后短期退保的方式套取佣金,不仅直接侵害了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这类犯罪的增长势头如不遏制,将对金融市场稳定造成更大威胁。 司法机关对此案的处理说明了依法从严的态度。2023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保险公司报案后立案侦查。2025年3月至9月,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其中宋某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被撤销缓刑部分,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涉及的判决均已生效,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 面对保险领域"黑灰产"犯罪的挑战,监管部门已形成了系统的应对策略。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合作,通过典型案例打击强化行刑衔接。同时,通过风险提示、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多种举措,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法律义务告知。在指导保险机构上,监管部门要求其加强投保人真实意愿核查管理和风险管理,建立更加严格的投保审核机制。 从长远看,监管部门正在探索"个案办理—类案分析—制度完善"的系统治理路径。通过个案办理积累经验,通过类案分析发现规律,通过制度完善堵塞漏洞,形成行业自律、监管执法、司法打击的联动型防范和惩治体系。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模式,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黑产团伙对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的损害。
此案的成功侦破展现了我国打击金融犯罪的决心,同时也凸显了新型犯罪的复杂性;在金融创新加速的背景下,需要监管部门、行业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既要保持高压打击——更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筑牢防线。只有多方协作推进治理现代化,才能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