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城市道路“挖了填、填了挖”屡见不鲜,施工围挡久拖不决,管线井盖破损、排水不畅引发积水甚至安全隐患,城市照明设施被随意占用或损坏等现象,直接影响市民出行体验与城市运行秩序。 原因:一是道路建设与各类管线改造缺乏统筹,项目同步性不足,导致后期重复开挖;二是审批与信息公开不充分,施工过程监督力度不均;三是部分设施养护责任边界不清,巡查与修复机制缺位;四是城市排水系统布局与风险预警不健全,应对极端天气能力不足。 影响:上述问题叠加,既增加公共资源浪费,也降低道路使用寿命和交通效率;遇到强降雨,排水设施风险暴露,可能加剧内涝;照明、护栏等设施管理不到位,影响城市安全与形象,削弱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对策:新公布的《办法》从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到法律责任进行系统规范。其一,明确“禁挖期”: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须经市、县(市、区)政府批准。其二,要求临时占用、挖掘道路依法审批并缴纳对应的费用,项目许可信息主动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其三,管线、杆线建设纳入年度城建计划,与道路同步设计施工,减少重复开挖。其四,完善排水管理,推进雨污分流,科学布局管网并设置防倒灌设施,建立排水管网风险预警机制。其五,养护单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井盖、防护栏等隐患及时修复,并对照明设施悬挂宣传品、擅自迁移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其六,明确违法责任,对擅自使用未验收道路、未公示许可信息、损害设施等行为设定差异化处罚,同时对行政失职依法追责,强化制度刚性。 前景:随着《办法》实施,宁德有望通过“同步建设+严格许可+全程监管+责任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和施工扰民问题,延长道路寿命并提升通行效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的推进,将继续提升设施管理精细化水平,构建更安全、更高效、更有韧性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创建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改善民生提供制度支撑。
市政设施是城市的"血脉经络",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民生温度与发展质量。宁德以立法形式固化改革经验,既体现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思维,更彰显"人民城市"的建设理念。随着新型城镇化向纵深推进,如何平衡建设速度与管理精度,将成为更多城市必须作答的时代命题。这道题的答案,或许就藏在类似宁德这样既有制度刚性又不失人文关怀的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