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试行)实施办法

近期,季忠带领通州法院的同志们把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给开了起来,政府职能部门也都来了。为了更好地服务危困企业重整新生,法院联合区税务局、区市监局探讨《关于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试行)》的实施办法。这个机制是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法院金融庭庭长季俊华向大家解释了这个机制的核心内容,比如适用范围和修复程序等,还提到机制坚持“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保证工作公开、高效。季忠还指出这个机制能够利用政府主导政策协调和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优势来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的问题。区税务局和区市监局对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觉得操作性强、职责清晰,还就具体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接下来,通州法院会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一起把机制落实下去,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经营。通过这次努力,就能为区域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