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依法治理效能如何进一步提升,成为港澳发展新阶段的关键课题。
香港、澳门作为高度开放的国际化城市,经济结构、社会诉求与外部环境相互交织,既要在法治轨道上提升施政效率,也要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增强统筹能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市民。
与此同时,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性上升,对特区的风险预警、政策协同与公共治理提出更高标准。
原因:一是治理体系对“谁来治理、如何治理”的要求更为突出。
中央强调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并明确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在治理体系中的第一责任人角色。
基本法依据宪法制定,确立行政主导体制,行政长官处于特区政权架构及运行的关键位置。
提升效能必须在制度框架内强化行政主导的统筹协调能力,推动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可预期、可执行、可评估的治理闭环。
二是发展任务更重更急。
住房、产业转型、人口结构变化、公共服务供给等议题需要持续攻坚,单靠市场自发调节难以解决深层矛盾,政府必须在法治框架下更积极、更精准地作为。
三是外部竞争加剧。
国际经贸环境变化对港澳巩固和提升金融、航运、贸易与专业服务优势提出新挑战,需要更高效的制度供给和政策响应。
影响:治理效能提升与否,直接关系港澳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与民生获得感。
对内看,能否通过法治化、程序化方式提高决策与执行效率,决定住房供给、公共服务、产业扶持等政策能否快速落地并形成持续效果。
对外看,高效依法治理有助于巩固国际投资者信心,提升营商环境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增强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
更重要的是,效能提升将转化为更强的资源动员与统筹能力,为港澳在国家发展全局中找准定位、形成增量空间提供制度保障。
对策:一要在法治轨道上强化行政主导的统筹与执行。
依法治理不是“只讲程序不问效果”,也不是以行政便利替代法定程序,而是在尊重法治权威基础上提高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执行力。
应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与政策评估机制,提高政策从制定到落地的闭环管理水平。
二要以民生与发展难题为牵引提升施政效能。
香港在加快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已探索更高效率路径,例如通过“全组装合成建筑”等方式推进简约公屋建设,体现以创新方式提升建造效率与供给能力。
澳门围绕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出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举措,体现以制度化工具引导资源投向新产业、培育新动能。
类似政策实践表明,政府“有为”可以与市场“有效”相互促进:政府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事务,规则清晰、边界明确,市场主体才能更安心更活跃。
三要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检验治理成效。
前海、横琴、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为港澳与内地城市在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拓展合作提供广阔空间。
香港可进一步巩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提升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水平,增强高端专业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澳门可继续做实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提升会展、文旅与跨境服务能力。
四要增强风险治理与预期管理能力。
在全球变局加速演进背景下,港澳应完善金融与公共安全领域的风险预警处置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确保社会稳定与市场信心同向发力。
前景:从长周期看,“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不仅是对特区依法施政的明确要求,也为港澳在新一轮发展中提供了清晰方向。
未来衡量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将更突出“能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动能与民生福祉”。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港澳在“背靠祖国、联系世界”的独特优势下,有望在资本、人才、创新与专业服务领域形成更强集聚效应,在“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中发挥更高水平的枢纽作用。
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既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两地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坚定不移地完善行政主导体制,充分发挥特区政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科学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港澳两地才能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进程中,进一步释放制度优势,为国家和地区的繁荣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这既是中央的期待,也是港澳两地人民的共同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