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明确66项禁止情形 划清政府权力边界破除地方保护

近年来,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性垄断成为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部分地方政府通过设置不合理准入壁垒、强制交易等行为,干扰市场资源配置,削弱企业创新活力。此类现象不仅扭曲市场竞争秩序,更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针对这个顽疾,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打出政策组合拳。3月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原有19项审查标准扩充至66项具体禁止情形,明确划定政府行为边界。例如,新规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资质限制等方式偏袒本地企业,并对违规增设审批环节等隐性壁垒作出细化规定。同步修订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新增"强制企业退出市场"等8类违法行为表现形态,并将处罚上限提升至300万元,大幅增强法律威慑力。 制度完善的同时,执行层面同步发力。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审查县级以上政府政策措施5.8万件,其中1.2万件经修改调整后出台,从源头上遏制了约21%的不当干预政策。总局组织的专项抽查行动中,某省交通运输厅拟定的"优先采购本省新能源车企产品"条款被及时叫停;东部某市要求外地建筑企业额外缴纳保证金的文件也在监督下废止。 在执法端,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全年立案调查的96起案件中,75起已办结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包括某地卫健委限定医疗机构采购指定企业药品,以及某开发区管委会强制入驻企业使用本地服务平台等。通过"一案双查"机制,既追究实施单位责任,也倒查文件审查环节疏漏,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改革呈现三大突破:首次建立负面清单式管理、实现省以下审查全覆盖、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评估认为,新规实施后,企业跨区域经营合规成本预计降低15%-20%。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需要政府依法履职、明确边界。通过细化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随着规则更加清晰、监督更加有力、问责更加严格,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将获得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中国大市场的规模优势转化为创新和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