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出台14项举措培育养老服务主体 银发经济迎政策红利期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

截至二〇二四年底,全国六十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三点一亿人,占总人口比重不断上升。

预计到二〇三五年,这一群体数量将超过四亿人,银发经济规模有望突破三十万亿元。

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激发银发经济发展活力,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针对这一现实需求,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推出了系统性政策举措。

文件从三个维度展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

在品牌化建设方面,文件明确提出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牌匾,鼓励省级民政部门推动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择优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这些举措旨在引导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打造特色品牌,形成市场竞争力。

通过品牌的塑造、保护、推广,为培育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提供清晰的政策路径,进而推动银发经济向高端化、品质化方向发展。

在供需对接平台搭建方面,文件聚焦释放银发消费潜力这一关键问题。

浙江建设省级银发经济产业园,产值近二十八亿元;陕西连续两年发布银发经济产业目录,将九类适老化产品纳入以旧换新范围,带动消费近十二亿元。

这些地方的成功实践表明,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文件提出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化妆品以及低糖、高蛋白、易咀嚼等适老食品。

同时,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等开辟适老化消费专区,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消费。

这些举措有助于构建更加便利、适配的老年友好消费环境。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文件着眼于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近年来,我国在土地、税收、人才、资金等方面出台众多优惠政策,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壮大。

截至二〇二五年底,全国有养老机构四点一七万家,从业人员达七十二点二万人,其中民营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百分之七十一点九,社会力量已成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生态,文件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明确,在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等环节,杜绝通过隐性门槛排斥外地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落地经营。

在完善政务服务方面,探索实行养老服务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在支持稳定运营方面,要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机构行政检查方式,规范检查行为。

这些举措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政策的出台也反映了当前银发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方面,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另一方面,现有的养老服务供给在品牌知名度、产品多样性、消费便利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通过系统性的政策支持,有助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产业升级,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发展银发经济,既是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现实选择,也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

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不止于“数量增加”,更在于形成看得见的品牌、找得到的服务、靠得住的保障。

把政策举措落实到可操作的标准、可触达的场景、可预期的环境中,才能让养老服务更可及、更便利、更安全,也让更多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