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法院+综治”多元解纷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

阳春市法院在这个春天把多年的老矛盾给解决了。阳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邹明远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这信是当地某物业公司寄来的。物业方在信里写了很多心里话,不光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小区重归和谐的欣慰。其实,这背后有个持续了三年、牵扯127户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事情是这样开始的:几个月前,某小区因为物业服务不好,业主们集体不交物业费。有的业主已经欠了三年的钱,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成了“越差越不交、越不交越差”的恶性循环。物业没办法,把127户业主全告到了法院。 案子落到邹明远手里后,她看明白了,虽然钱不多、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关系到上百户人家的大事。要是直接判了,说不定会惹出更大的乱子甚至群体性事件。于是她决定先不立案,把案子交给诉前调解来处理。 邹明远觉得要想解开这个结,得用点办法。她第一时间找双方聊了聊,才发现问题比想象中复杂。业主说绿化没人管、电梯坏了没人修;物业说收不到钱发不了工资没法干活。双方都很固执,都觉得自己有理。 邹明远决定用“法理”和“情理”双管齐下的办法来解套。她把阳春市综治中心驻法院的调解员黄飘找来帮忙组成调解小组。这个小组一方面从法律上讲清道理——交物业费是义务,提供服务是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大家把焦点从“谁先让步”变成“怎么让小区变好”。 经过调查发现业主们的诉求很分散也各有不同。针对那些因为某个单项服务不好就不交全部费用的业主,黄飘带着物业现场去看问题限期整改还减免了一些费用;对那些对收费有疑问的业主,邹明远拿合同文件逐项解读消除误解;对那些还在观望的业主就拿已经解决的案例来说服他们。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表态说要设立“业主接待日”和“问题整改清单公示”,让大家看到他们的整改情况。这承诺成了不少业主转变态度的关键。 经过两个多月的沟通协商,到去年11月底事情开始有了眉目。调解室的电话不再是抱怨声而是商量事的声音了。大部分业主都跟物业和解了有的当场交钱有的分期付款。 物业公司账户上欠了好几年的钱开始回来。负责人说:“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高效又有人情味,不光帮我们收回了资金还教会我们怎么和业主沟通。”一位以前坚决不交钱的业主现在也打电话说:“钱交了心里踏实了以前是赌气现在看物业在改小区也在变好这钱交得值。” 这次纠纷解决得这么好是阳春市“法院+综治”多元解纷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统计显示2025年阳春市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参与调解案件超过1100件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800件成功率大约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