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适用处分通解》

温剑能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适用处分通解》这本书里,专门讲了一件事:就算人已经退休了,要是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犯了错,怎么处理?这事儿说起来也简单,咱们主要看他的错误严不严重。对于那些退休前的过错,或者退休后不小心再犯的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还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都有规定。要是事情不太大,给个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就行了,因为这时候级别、工资啥的都没了,给处分也没什么意义。但要是事情比较严重,得降职、撤职或者开除,那就得把他现在享受的那些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还有养老金之类的按照规定给调整了。对于违法得来的财物和钱,监察机关可以没收、追缴或者退赔给别人,或者上缴国库。至于因为犯错得到的那些职务、职称、奖励什么的,有关部门也得按规定纠正回来。这里面还提到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里的第二十七条,说的也是一个理:退休了不再给政务处分,但还是可以立案调查;如果是该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也得调整待遇,违法财物也得按规矩处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里的第十六条也说了同样的话:不做处分决定,但可以立案调查;该调整待遇的还得调整,违法财物也得处理好。这个文件是2025年10月出的第一版,作者是温剑能,专门写在了书里第188到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