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3时许,在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路口开展夜间交通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湘M牌照白色轿车临近检查点突然减速并靠边停下,举止反常。执法记录显示,民警上前核查时,车内酒味明显,女驾驶员神情紧张,而同行男子桂某自称“没开车”,但说法前后不一,随即引起警方注意。随后调取智能交通监控后发现,视频清楚记录了车辆停下前,桂某在副驾驶位完成操控方向盘等若干动作,并刻意侧身遮挡面部,疑似试图规避检查。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继续核查发现,桂某曾于2017年在深圳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交通安全没有“短路”,守法才是回家最近的路;一次侥幸可能换来终身遗憾,二次违法更将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对每一名驾驶人而言,敬畏法律、尊重生命,拒绝酒后握方向盘,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