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最近,福建省把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当作头等大事,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2023年,福建省出台了《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这个就是“旧十条”。后来,在去年底,他们又出台了《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这个就是“新十条”。这次,福建省又发布了《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给大家提供了明确的支持范围和标准。 针对这些政策背后的深意和含金量,我采访了福建省工信厅的相关负责人。他告诉我,“新十条”是在评估原有政策基础上提出的,支持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十条措施。这次《实施方案》把“新十条”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了。 首先来看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给了优质项目最高限额、分档补助等方式。具体来讲呢,他们把优质行业垂直模型分成A、B、C三档,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补助。不过这个补助金额不会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还有呢,优质平台牵头建设单位也有不同的补助标准,分别是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支持企业、产品以及算力服务进行了具体说明。对于优质企业来说呢,他们会根据综合实力和市场应用情况给予300万元或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优质产品呢,他们会根据技术创新和用户评价等因素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另外一个亮点就是扩大了算力补助普惠范围。只要年度购买智能算力服务总金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都能享受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要申报这些项目呢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申报主体要有专业的团队和明确的应用场景需求等条件。 记者林霞向我们介绍了这些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