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0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央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这一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保障现金流通、完善支付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快速发展,部分商户、单位为降低运营成本或追求便利,出现拒收现金、歧视现金支付等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基本属性,也影响了社会公平与金融包容性发展。
此次出台的规定直面这一问题,通过明确规则、细化要求,为现金支付筑起制度保障。
根据规定,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在采取人工收款方式、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但线下完成交易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时,必须支持现金支付。
这一条款覆盖了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景,确保公众在实体交易中享有使用现金的选择权。
同时,规定还对自助服务模式、一卡通结算场所等特殊情形作出安排,要求经营主体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及服务联系方式,并在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下满足现金支付需求,体现出政策设计的周全性与人性化。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对现金收付的服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需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不得因收取现金而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
这些细节性规定直击当前现金收付中的痛点难点,有利于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改善用户体验。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收款受托方时,也必须支持人工收取现金,这进一步强化了金融机构在现金服务中的责任。
为保障规定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建立了清晰的维权机制。
社会公众如发现拒收现金或歧视性措施,可保存证据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维权。
这一安排畅通了监督渠道,为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制度支撑,也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从更深层次看,该规定的出台是对我国支付体系建设的战略性调整。
在电子支付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现金作为基础性支付工具的地位不应被削弱。
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既符合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也有利于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包容性。
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网络安全风险等场景下,现金支付作为"最后防线"的作用不可替代。
支付方式的进步不应以牺牲基本权利为代价。
坚持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保障现金顺畅流通,是提升公共服务均衡性与社会运行韧性的应有之义。
随着新规实施,能否把“支持现金”落实到每一个窗口、每一台设备、每一次交易,将检验治理精细化水平,也将为建设更包容、更安全、更可持续的现代支付体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