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大伙说个事儿啊,2026年4月1日开始,新昌这块地界儿可就全面禁止捕鱼了。这是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通知,把咱新昌县也划入了禁渔期。具体是这么定的:4月1日到5月31日,包括抖河、溇浜这些外荡水域都得把网收起来。还有澄潭江镜岭大桥往上到石门水库大坝这段,为了保护资源,禁渔时间一直给到6月30日。所有捕鱼作业都不准搞,除了娱乐性的钓钓鱼。大家伙儿要是敢用炸鱼、电鱼这些法子或者在禁渔期捕鱼,那可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里写着呢,轻则没收鱼货罚款,重则没收渔具甚至坐牢。《刑法》里也有规定,情节严重的得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都不是闹着玩的,咱们可得自觉守法,别为了一时嘴馋惹上麻烦。 至于具体怎么划分区域和时间呢?这么说吧,新昌县外荡的水域指的是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这些地方。从4月1日零点开始算起,一直到5月31日晚上十二点。另外一段是澄潭江镜岭大桥以上直到石门水库大坝的水域,这个时间要长一些,一直到6月30日晚上十二点。 关于禁止作业的类型嘛,除了咱们自己去河边消遣似的钓钓鱼这种娱乐活动不算外,其他所有捕鱼的法子都不行。 法律这一块我就不啰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得很清楚:那些用炸鱼、毒鱼或者电鱼这类破坏性方法去抓鱼的;违反禁渔区和禁渔期规定去捕鱼的;还有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网眼过小的网具捕鱼的;甚至是捕上来的小鱼比例太高的情况……只要犯了这些事儿,就把人家的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了。情节轻的罚五万元以下的款;情节严重的直接没收渔具还要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把渔船都给没收了;要是构成犯罪了那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也说了: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规,在不该捕鱼的地方或者时间里去抓鱼,情节严重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咱们都得好好听劝啊。最后再次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渔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禁渔期的制度。只有大家共同出力保护好新昌的渔业资源才行。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口腹之欲去干违法犯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