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41个口岸进境免税店 推动消费升级

为推进消费提振、完善口岸免税购物体系,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对全国口岸进境免税店进行设立与调整,口岸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布局随之进入新的调整期;此次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扩大免税店覆盖范围。其中,山东获批新设8家,数量位居各省份前列,显示出其在对外开放格局中的重要位置。其次,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延续重点口岸的免税购物服务。第三,对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的进境免税店作出停止设立调整,并明确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后,停止该机场进境免税店设立。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指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或陆路口岸隔离区内,向进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在便利旅客消费、带动涉及的贸易、提升口岸服务水平等发挥作用。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入境旅游逐步恢复,优化口岸免税购物环境的需求继续凸显。 此次改革的背景在于:一上,部分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合同临近或已到期,需要相应更新与衔接;另一方面,一些口岸客运功能发生变化,既有免税店设置与实际需求不再匹配。通过系统调整,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更好适应口岸功能演变。 通知还对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作出专门安排,允许自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购买1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以回应粤澳合作与跨境通行的实际需要,提高澳门居民的购物便利度。 为推动政策落地,通知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指导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招投标工作,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可参与投标的企业为经国务院批准、具备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六家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等,以保障经营规范与服务质量。 风险防控同样被纳入重点安排。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综合管理机制,严防免税商品违规倒卖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调反走私综合治理,有效防控免税商品走私风险,确保扩容与监管同步推进。 从消费提振角度看,此次改革有助于增强口岸免税购物的承载能力。口岸进境免税店是吸引入境旅客消费的重要渠道,覆盖范围扩大后,将为更多进境旅客提供免税购物便利,带动免税商品销售增长。山东新增8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将完善当地免税购物体系,提升其作为对外开放窗口的吸引力。 从长远看,此次调整也有利于推动免税商品零售业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优化布局、强化管理、压实风险防控,可进一步完善免税商品流通体系,在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扩容与优化,既回应了入境消费需求回升,也为免税零售业由规模扩张走向规范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把便利落到实处,把监管抓得更细,把责任压得更紧,才能让免税消费更好服务于扩大内需、优化供给与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形成“体验更优、市场更稳、发展更可持续”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