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重点治理"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

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予以处分。其中,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中不见行动——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严重情形。 这类违纪行为的实质是什么?关键在于“光说不干”。有的党员干部对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的落实,只停留在“开会就算落实、发文就算完成”,流于形式、应付了事。有的强调“传达不过夜”,但之后没有跟进措施,缺少行动和效果。归根结底,是没有把精力用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问题、推动落实上,导致贯彻上级精神“挂空挡”、走过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吉林省白城市政府办公室案例,直观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2020年8月,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将省民政厅已印发至市、县两级的文件再次转发至各县(市、区),造成重复转发。更突出的是,2021年制发的城市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与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内容重复率达80%以上,几乎照搬照抄。这不仅浪费行政资源,也容易误导基层工作,影响工作效率和执行效果。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在于少数干部认识偏差,把贯彻落实简单等同于“传达、转发”,忽视了落实应当包含调研、研判、决策和执行的完整链条。表面看完成了任务,实质是敷衍工作、误读上级要求,也损害了群众利益。 《条例》对这类违纪行为的处分标准作出明确规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白城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因此受到组织处理,反映了对形式主义问题的严肃态度。 当前,全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是整治重点。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认识到,真抓实干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代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能止步于会议和文件,必须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可检验的成效。这既要求态度端正,更要求作风务实;既要目标清晰,也要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纠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关键是推动党员干部把担当落到行动上,把成效体现在解决问题上;少一些空转流程,多一些直面矛盾的实干;少一些纸面“落实”,多一些群众可感的变化。只有以纪律划清底线、以制度形成长效、以正确政绩观校准方向,才能让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基层一线、落到发展实处、落到民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