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积极探索一条新路径,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为因案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支持。 浙江金华的案例充分说明了该创新机制的现实意义。2010年,老张的儿子小亮遭受暴力伤害成为植物人,虽然获得了40多万元赔偿款,但这笔款项在偿还债务和长期护理后迅速耗尽。随后的十多年里,这个家庭陷入了更深的困境:女儿因经济压力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孙女的教育开支成为沉重负担。2018年小亮去世后——老张夫妇身体状况恶化——整个家庭面临返贫风险。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的介入改变了这一局面。检察机关不仅提供了5.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更重要的是联合农业农村、民政、妇联及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形成了系统性的帮扶合力。通过这种多元帮扶机制,老张女儿的就医就业问题得到解决,孙女的上学费用有了保障,困难生活补助得以落实,破旧房屋也得到修缮。这个家庭最终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获得了长期稳定的生活保障。 这种从一次性救助向多元帮扶转变的实践,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统计,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向3.5万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亿元,案均发放1.62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已有20个省级检察院与当地民政、教育、人社、妇联等部门建立了统一的衔接机制,通过协同落实低保、就学、就业、医疗等社会帮扶政策,为被救助人提供长效稳定的生活保障。 然而,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上,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检察机关的民生司法保障仍有差距。各地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的高质效监督案件还不够充分,促进完善民生领域制度机制的深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内外协作机制仍需优化。虽然部分地区部门协同、法检协作、府检联动诸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从整体看,协作的广度、深度和常态化程度仍需深入提高。信息共享中的数据壁垒、线索移送渠道不畅、标准不一等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救助效能的运用。 面对这些挑战,全国检察机关正在明确新的工作着力点。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盯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同时,着力解决危害食药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虚假诉讼、不当终结执行、网络生态治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突出问题。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件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逐项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问题。
民生保障既要“雪中送炭”,更需“久久为功”。司法救助的温度在于及时,社会救助的力量在于持续。把两者有效衔接、把部门资源统筹起来,不仅能让因案致困家庭获得可预期的支持,也有助于以法治方式提升公共服务的可达性与公平性,为更高水平的民生建设夯实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