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月30日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跨境犯罪案件。
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罗玉军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因组织电信网络诈骗、故意伤害、走私贩毒等犯罪,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其中,被告人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相应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长期活跃于缅甸果敢地区。
徐发启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力,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双方合谋在缅甸建立多个诈骗园区,形成了"武装庇护+电诈运营"的跨界犯罪模式。
这种模式充分利用了跨境地理优势,规避了国内监管,使得诈骗活动得以大规模开展。
据查证,该集团的诈骗规模触目惊心。
集团陆续修建开设的多个诈骗园区累计涉及诈骗资金11亿余元,受害范围广泛,涉及全国各地的被害人。
这些资金被以各种名目骗取,包括投资理财、虚假贷款、网络兼职等常见诈骗手段。
令人发指的是,为维持诈骗园区的运营秩序,犯罪集团采取了暴力手段。
当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试图逃脱时,徐发启等人伙同电诈犯罪集团对其实施故意伤害,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这充分反映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严密性和暴力性质,已经形成了涉黑犯罪的典型特征。
除电信诈骗外,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
这表明该犯罪集团不仅从事单一犯罪,而是形成了多元化的违法经营模式,利用跨境地理位置从事多种犯罪。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审理,认定被告人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毒罪等六项罪名。
法庭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一判决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跨境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和严厉打击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的成功侦破和起诉,体现了我国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协作能力。
随着国际执法合作的深化和国内反诈工作的加强,这类利用跨境地理优势进行犯罪的活动空间正在不断被压缩。
案件的宣判还有助于进一步威慑类似犯罪分子,保护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宣判,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开和人民监督的要求。
徐发启犯罪集团的覆灭,是我国法治建设与跨国司法合作的重要成果。
此案再次警示:任何企图利用境外环境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行为,终将受到严惩。
未来,我国将继续强化跨境执法协作,筑牢打击电信诈骗的法治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