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强化有奖发票试点监管 重点查处三类违规行为保障公平

一、试点成效初显,消费活力加速释放 为进一步激活居民消费潜力、提振内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初联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选取全国50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活动周期为六个月。

这一政策工具将发票管理与消费激励有机结合,通过奖励机制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在促进消费的同时强化税收合规意识。

数据显示,截至3月12日,试点城市累计投放奖金18.5亿元,参与人次达2.3亿,活动热度持续攀升,促消费的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

从各地反馈来看,餐饮、零售、文旅等行业消费频次有所提升,部分商户客流量明显增加,政策红利正逐步向实体经济传导。

二、违规行为滋生,公平秩序面临挑战 然而,活动的广泛参与也带来了新的监管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活动推进过程中,个别消费者与商户为提高中奖概率,出现了多种违规操作,严重扰乱了活动的公平参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违规类型来看,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其一,违规虚开发票,即在未实际发生消费或消费情形与发票内容不符的情况下开具发票,以此获取参与抽奖的资格;其二,不合理分拆或合并开票,即人为对消费金额进行拆分或归并,以期获取更多中奖机会,违背了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原则;其三,违规红冲发票,即在不符合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法定情形的条件下开具红字发票,或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对同一笔消费反复进行红冲后重新开票,以此规避系统识别、重复参与抽奖。

上述行为不仅违反了有奖发票活动的基本规则,更触碰了发票管理的法律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违规开具发票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多部门协同出击,监管合力加速形成 面对上述违规现象,相关部门已迅速作出响应,构建起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商务、财政、税务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与实时比对,对发票开具行为实施动态监控,重点核查异常开票频次、金额波动及购买方信息变更等情况。

部分地区商务部门已相继发布公告,明确对经核查认定存在违规参与、违规抽奖情形的当事人,将依法依规通过技术手段追回已发放奖金,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纳入异常名单等惩戒措施;对已存在违规行为的个别商户,将暂停其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此次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核心优势在于发票信息的实时核验与数据互通,能够有效压缩违规操作的空间,从技术层面筑牢防线。

她同时强调,商户和消费者应自觉遵守发票开具及抽奖相关规则,共同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

四、政策目标明确,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从政策设计逻辑来看,有奖发票制度并非新生事物,此前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过成功实践。

此次试点的核心价值在于将消费激励与税收治理双重目标融为一体,既能在短期内刺激消费需求,又有助于长期规范发票管理秩序、压缩偷逃税空间。

然而,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的违规问题也提示相关部门,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激励机制的设计,同样依赖于配套监管能力的同步跟进。

如何在保持活动吸引力的同时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将是后续政策优化的重要课题。

随着监管技术手段的持续升级和跨部门协作机制的不断完善,试点活动的规范性与公平性有望得到进一步保障。

促消费既要靠激励,也要靠秩序。

只有把发票真实、交易真实、奖惩真实贯穿试点全过程,才能让公共资金用在“刀刃上”,让守法者受益、投机者受限。

面向下一阶段,应以更高水平的协同监管与更精细的便民服务相结合,守住公平底线、夯实诚信基础,使促消费政策在规范运行中持续发挥稳增长、惠民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