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27亿余元,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存荣一审被判无期并没收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月20日宣判,标志着这起跨多省、持续18年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取得阶段性进展;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吴存荣先后利用担任合肥市市长、安徽省委常委、重庆市委副书记等7个重要领导职务的便利,在项目审批、土地变更等事项上为涉及的企业提供不当帮助,累计收受财物1.27亿元。

司法裁判不仅是对个案的惩处,也是对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提醒与纠偏。持续保持严的基调,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才能继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