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渔期“灯光闪烁”折射偷捕反弹风险。 近日深夜,杭州钱塘区闻潮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钱塘江边有电筒光江面来回扫动,疑似有人下水捞取水产品。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在堤岸附近发现一名男子拎着网兜上岸,鞋靴沾着泥水。经清点,网兜内有鳗鱼苗43尾,并在现场发现头灯、简易网兜等物品。警方依法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调查。经初步查明,其行为发生在禁渔期内,已涉嫌触犯刑法。 原因——“价格传闻”与侥幸心理叠加,形成铤而走险动机。 据警方调查,嫌疑人胡某明知禁渔期仍选择夜间作案,主要源于对“鳗鱼苗能卖高价”的误判,以及“一次得手就收手”的侥幸心理。为实施偷捕,他事先准备网具和照明设备,并刻意选择光线较暗的时段,试图躲避巡查。此类案件反映出个别人员生态法治意识淡薄,把水域资源当作“临时提款机”,也低估了非法捕捞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影响——幼体资源被掠夺,破坏性不止于“数量多少”。 鳗鱼苗虽小,却处在水生生物繁衍链条的关键环节,非法捕捞对种群补充和生态稳定的影响往往会被放大。禁渔制度的核心,是为重要水生生物的繁殖、洄游和生长留出恢复窗口。一旦在禁渔期集中偷捕幼体,可能导致来年资源补充不足,进而影响水域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警方表示,是否构成犯罪并不只看“捕了多少”“卖了多少钱”,触碰禁渔红线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对策——警民联动与精准执法并重,压实禁渔治理闭环。 目前钱塘江沿线多地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警方梳理显示,禁渔令实施以来,钱塘江沿线已查处多起深夜偷捕案件:如本月上旬,临江派出所在偏僻水域查获4名偷捕人员,现场查获鳗鱼苗862尾及多套捕捞工具,对应的水生生物已依法处置;义蓬、新湾等地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置。办案民警介绍,夜间电筒光、临水徘徊等异常迹象,是偷捕活动的常见特征,群众及时反映往往能为快速打击提供关键线索。 警方提醒,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等均为法律明确禁止事项,触碰任一红线,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有关部门将更加密重点时段巡查,强化沿江重点点位布控,结合视频巡查、机动巡逻和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发现、处置和取证效率。同时,将推动普法宣传覆盖沿江社区、务工群体集中区域和涉渔交易环节,减少“听说能卖钱”“不知道会判刑”等误区带来的违规风险。 前景——以制度刚性守护生态韧性,形成“违法成本高、守法收益稳”的长效机制。 从治理趋势看,禁渔管理正从“单点打击”向“系统治理”延伸:一上,以更高频的巡查和更快的响应遏制偷捕反弹;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举报奖励、加强市场流通端监管、提升公众生态意识,削弱非法捕捞的需求驱动。随着执法协同、社会共治和普法教育持续推进,钱塘江水域生态修复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夯实,水生生物种群恢复也有望获得更稳定的时间窗口。
此案再次警示:生态保护无小事。从偷捕者到监管者,从个体行为到社会共识,每一环都关乎自然资源的存续。当“不捕、不卖、不食”野生水产品成为自觉,我们才能更好守护这片碧水长流的生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