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眉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深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

3月19日公布的国务院批复文件,标志着眉山市正式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

这座拥有2300余年建城史的川西古城,现存三苏祠、蟆颐观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8处,明清古街巷格局保存率达78%,其"山、水、城"相依的独特空间形态,成为研究巴蜀文明演变的活态标本。

此次获批源于眉山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系统性成果。

近年来,该市创新实施"古城细胞解剖工程",完成全域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892处,建立数字化档案库;通过立法划定23.5公顷历史城区核心保护区,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与风貌。

但同时也面临古建筑年久失修、文旅开发同质化等挑战。

批复文件从制度层面作出顶层设计:要求四川省政府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将名城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要求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前须完成考古调查,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文物影响预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特别强调"活化利用",提出通过建设遗址公园、非遗工坊等方式,让文物"活起来"。

文化学者指出,此次升级将带来三重效应: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增加3倍,推动东坡书院等重大修缮工程;"名城"品牌效应可带动文旅产业升级,据测算年游客量有望突破5000万人次;其"微改造"经验对西南地区古城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不仅在于保存看得见的街巷肌理与建筑遗存,更在于守护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与文化记忆。

把眉山纳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对其历史贡献与文化积淀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式的明确要求。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保护、合理利用,让城市建设与文脉延续同频共振,方能使千年眉州在新时代焕发持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