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巡回审判走进中国政法大学,以真实涉外商事庭审强化协同育人

问题:涉外法治需求增长与人才能力结构不匹配 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跨境投资、外资企业治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需求快速上升。实践中,涉外商事纠纷往往兼具公司治理规则、证据规则、程序规范以及跨境主体合规等多重特征,对法律人才的综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相较于传统课堂以理论讲授为主的培养模式,部分学生庭审组织、争点归纳、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与表达论证诸上的实务训练仍显不足,成为涉外法治人才供给侧的一项关键短板。 原因:涉外纠纷专业性强,培养更需“场景化、程序化、实战化” 此次公开巡回审理的案件为涉外商事纠纷,争议集中于公司股权分红、退股安排及涉及的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等问题。被告系注册于北京的外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公司,股东结构涉及香港公司及境外自然人等主体,纠纷既反映外资企业公司治理中常见的股东权利边界问题,也体现涉外案件主体识别、公司章程与决议规则适用、证据材料组织等上的程序要求更为精细。涉外案件“规则密、环节多、标准严”,决定了其人才培养必须更多引入真实案件与规范庭审流程,通过可观摩、可复盘、可训练的实践课堂,推动学生完成从“懂法条”到“会办案”的能力跃迁。 影响:以公开庭审促教学改革,以司法实践促能力塑造 在本次活动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审理,使在场师生能够直观理解法庭如何识别关键争点、如何审查证据与事实、如何组织诉辩对抗以及如何进行法律论证。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把课堂搬到法庭、把法庭引入课堂”的方式,有利于推动法学教育从单纯知识传授转向能力塑造,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注入新动能。对法院而言,走进高校开展巡回审判,也有助于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普及法治理念、增强青年群体的程序意识与规则意识,形成“以案释法、以案育人”的综合效应。 对策:深化校院协同,构建更系统的实践育人链条 面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校院协同需从“单次活动”走向“机制化建设”。一是推动实践教学常态化。围绕涉外商事、涉外民事、仲裁与调解等重点领域,形成可持续的观摩、模拟、实训与复盘体系,使学生在多类型案件中掌握共通的程序规则与方法论。二是完善共同育人机制。探索法官与教师双向交流,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联合指导等方式,把审判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把学术研究转化为规则阐释与裁判说理能力。三是加强课题调研与规则研究联动。针对涉外公司治理、股东权利保护、跨境证据规则等高频问题,推动以案例为基础的联合研究,更好服务司法实践与法治建设。朝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学校在人才培养、课题调研等更多领域拓展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探索院校合作新范式。 前景:以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形成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供给 从更长远看,涉外法治人才的竞争力,取决于对国内法与国际规则的贯通能力、对公司治理与商业逻辑的理解能力、以及在法庭与谈判场景中的专业表达与程序掌控能力。以巡回审判进校园为代表的实践育人探索,若能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估”,将有望推动形成更系统化、更高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随着校院合作继续深化,实践资源、研究资源与教学资源将实现更紧密的融合,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塑造、护航企业“走出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法治人才的培养关乎国家法治建设的长远发展。此次朝阳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创新实践,不仅开辟了法学教育的新路径,更表明了司法机关与高等院校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担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需要更多这样的务实合作,共同培育出既懂理论又通实务的新时代法治人才,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