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医院就患者术中死亡事件致歉并担责: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引关注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日前就患者宋女士医疗事件发布官方说明,承认医疗过失并向患者家属致歉;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对于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完善风险告知制度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事件发生的经过相对清晰。60岁患者宋女士于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至该院消化内科就诊后自行回家。9天后因心悸症状再次就诊心血管内科,被诊断为室性期前收缩并收住院治疗。4月29日,医院为患者实施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然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 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对此事进行了专业评估。鉴定意见指出,医方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术具有适应证基础,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不足。一上,医院术前风险沟通和知情告知环节不够充分,未能充分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并发症。另一上,手术操作过程中未能充分体现谨慎注意义务,对于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见不足、防范不力。最终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这一鉴定结果反映出当前医疗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医疗行为本身具有高风险特征,特别是心脏介入治疗等复杂手术,即使医学指征明确,也可能出现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然而,医疗机构的责任不仅在于诊疗本身,更在于充分的风险沟通和知情告知。患者和家属有权了解治疗方案的必要性、可能的风险、替代方案等关键信息,以便做出知情同意的决定。这既是对患者权益的尊重,也是医疗伦理的基本要求。 从医疗损害赔偿的角度看,双方目前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医院表示患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这反映出医患双方在理解医疗损害赔偿制度上的差异。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有明确的法律框架和计算标准,既要充分保护患者权益,也要避免过度赔偿导致医疗机构难以承受。在这一框架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纠纷,符合法治精神和社会利益。 医院在事件处理上的态度值得肯定。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主动承认过失、积极配合调查、尊重鉴定结论,这反映了医疗机构应有的责任意识。医院表示将以此为鉴,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这种反思精神对于整个医疗行业的进步具有示范意义。 当前,医疗安全管理的重点应当放在预防和规范上。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在诊疗决策前充分评估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手术风险。同时要规范知情告知程序,确保患者和家属真正理解对应的信息。此外,还要加强医疗操作规范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在执行诊疗方案时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最大限度降低医源性风险。 从更广层面看,这一事件也提示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通过建立更加透明、有效的沟通机制,让患者充分了解诊疗过程,可以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有助于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这起事件为医疗质量管理敲响警钟。在健康中国建设背景下——医疗机构既要严守技术规范——也要构建透明沟通机制。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保障,才能建立医患互信。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