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楼道“家门口”被占用,公共安全隐患突出 在一些居民小区,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长期堆放纸箱、旧家具、废品甚至易燃物的情况并不少见。部分业主把“门口那一点地方”当作自家可以支配的空间,认为只要“不影响别人”就可以放东西。但在现实中,这不仅影响通行和环境卫生,更可能堵塞疏散通道、增加火势蔓延风险,成为社区治理中反复出现的矛盾点。 二、原因:权属认知偏差叠加执法难度,导致反复反弹 楼道堆物屡禁不止,首先是对公共空间权属存在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也就是说,即便紧邻住宅门口的走廊,也属于业主共有空间,并非个人“附属区域”。 其次,物业在日常管理中常遇到“劝导难、取证难、清理后易被追责”的压力。若清理程序不规范,容易引发“财物受损”“擅自处置”等争议,导致物业顾虑增多、管理力度不足,留下治理空白。再次,部分小区业委会、社区、消防等联动不够,缺少持续、稳定的约束和纠偏机制,治理往往依赖集中整治,难以形成常态。 三、影响:关乎生命安全与公共秩序,也是法治化治理的试金石 楼道堆物看似小事,实则触及公共安全底线。纸品、塑料等可燃物一旦起火,燃烧更快、烟气更大,既影响扑救也压缩逃生时间;通道被占用还可能延误救援,放大事故后果。 在秩序层面,共用空间被少数人长期占用,容易引发邻里摩擦,削弱社区互信,抬高基层治理成本。更关键的是,此类纠纷如何处理,直接反映物业履职边界是否清晰、居民权利义务是否落实到位,也检验社区治理的法治化程度。 四、对策:司法明确“可为”,关键在于“依法、依规、依程序”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这个表述传递出清晰信号:只要依法履职、程序正当,物业的管理行为应当得到支持,为破解“不敢管、难以管”指明了方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是否属于正当履职”已有较明确的判断思路。湖北十堰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具有代表性:某小区业主长期在楼道堆放捡拾的废纸、塑料瓶等物品,物业多次劝导并下发书面通知仍未整改,遂按废弃物予以清理。该业主以财产损失为由起诉索赔。法院认为,楼道堆放物品存在消防风险,物业清理属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正当管理行为,并未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多位法律人士指出,物业清理公共区域物品的关键在“程序合规”:一是通过公告、上门、电话、业主群等渠道告知,并留存通知证据;二是给予合理整改期限,明确清理范围与时间;三是对可识别、可搬运物品,宜临时保管并登记,避免简单处置引发争议;四是全过程留痕,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见证或视频记录。对拒不配合、屡劝不改的情况,可联合社区、消防等部门依法处置,形成合力。 五、前景:从“个案支持”走向“机制治理”,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从长远看,畅通楼道“生命通道”不能只靠一次清理或一纸判决,更需要稳定、可执行的制度安排。业内人士建议: 一是强化规则供给。结合小区管理规约,明确公共区域使用边界、禁止行为和处置流程,把“不得占用、不得堆放”落实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则。 二是提升执法协同。对消防通道、疏散出口等重点区域,推动物业、社区、消防等开展联合巡查和常态化整治,形成“发现—告知—整改—处置”的闭环。 三是夯实自治基础。发挥业委会、楼栋长、志愿者等作用,引导居民形成共同维护公共空间的意识,减少“图方便、忽规则”的惯性做法。 四是用司法引领稳定预期。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明理,明确物业依法履职的边界和居民应尽义务,以法治方式降低对抗成本,推动治理从单纯劝说转向规则共守。
楼道看似方寸之地,却直接关系安全底线与公共秩序。最高法的明确表态,为物业依法履职提供了依据,也提醒每位业主:共有空间不是“先占先得”,更不是可以随意堆放的消防通道。让通行更顺畅、隐患更可控、邻里更少冲突,既需要法治明确边界、制度细化流程,也需要每个人守规则、担责任,把“公共利益优先”落实到日常细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