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参审案件突破1500万件 司法民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保障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这项制度运行成效不断显现。据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最新数据,全国人民陪审员队伍已扩大至34万人,较改革试点前增长两倍,反映出司法民主化进程持续加快。 从队伍构成看,基层干部、农民、社区工作者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比超过50%,增强了代表性与覆盖面。与改革前人民陪审员多由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相比,如今的人员结构更贴近基层、更贴近群众,更能体现公众的司法期待。 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也在持续拓展。自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案件累计达1500万件,其中刑事案件346万余件、民事案件1016万余件、行政案件135万余件,反映了群众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参与。尤其是在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4.3万余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参与了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泰国坠崖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审理,深入展示了人民参与司法的制度实践。 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中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曾引发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参审权利保障不足、职权边界不够清晰。对此,司法机关围绕制度运行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改进框架:一是完善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保障,确保陪审员能够实质参与;二是建立以个案随机抽取为原则的使用机制,减少人为干预;三是以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为依托,形成法官指引机制,明确陪审员参审重点;四是通过科学设置任期和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推动参审机会更均衡,避免个别陪审员参审过多或过少;五是确立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对分工的职权配置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侧重事实认定、法官负责法律适用,使参审职责更清晰、更可落实。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陪审员履职环境,司法机关也在配套保障上持续完善。通过建立就职宣誓制度,强化陪审员司法参与者的身份认同;规范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完善人身安全和参审经费等保障,减少后顾之忧。随着这些措施落地,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不断提升,队伍稳定性与活跃度也得到增强。 最高人民法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在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国计民生等案件中更好发挥作用。二是持续推进广泛均衡参审,保障参审机会相对均等。三是确保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从阅卷到表决各环节都能实质参与。四是统筹司法民主与专业需求,在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环境资源、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中,选好用好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五是严格遵循程序要求,确保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依次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总结,并在共同评议基础上表决,保障陪审员独立判断落到实处。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不仅在于让更多群众走进法庭,更在于让公众的理性意见进入裁判形成过程。把“参与”落到实处、把“权利”细化到位、把“保障”及时跟上,才能推动司法民主与司法专业形成良性互动。随着制度运行更加规范、机制更加成熟,人民陪审员将在推动公平正义更可感、更可及的进程中持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