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对两个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开出427.4 万元罚单

最近,广东惠州对两个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让国土空间治理的法治变得更强了。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处理了这两个案件,给违法的公司开出了合计427.4万元的罚单。这次行动还通过“信用中国(惠州)”平台告诉社会,把违法行为纠正过来,也是要让大家知道法律的权威。 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这两个案子虽然发生时间不一样,但都是因为没有经过批准就占用了土地来建设。第一个案子是惠阳区新圩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搞的。调查显示,这个公司从2008年3月开始,没办手续就在新圩镇南坑村搞了个铁皮房还平整了土地。他们占了2881.87平方米的一般农用地。虽然这块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而且2009年之后就没再扩建,但他们违法建设的事实也不能改变。 惠阳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他们的行为是非法占地。最后处罚决定是让他们把全部2881.87平方米的地退回去,并且每平方米罚20元钱,总共罚了5.76374万元。这说明不管项目符不符合总体规划,没有批准就先建起来肯定是不行的。 另一个案子处罚更重一点。惠州市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的时候没经过批准就在秋长街道西湖村开工建设道路。他们占了10735.33平方米的地,其中还有4439.57平方米是耕地。 这个公司承认了自己违法了。虽然大部分地方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法律责任还是逃不掉。因为他们占用了很多耕地资源所以处罚力度很大。惠阳自然资源局让他们把全部非法占用的地退回去还制定了不同标准的罚款:对耕地每平方米罚510元,对一般农用地每平方米罚310元。两项罚款加起来一共421.58663万元。 这两个案子有很多警示意义。第一是显示出基层土地执法监管越来越严也越来越细致。从对一般农用地罚款到对耕地加大处罚力度都能看出来区别对待、精准执法的思路。第二是通过信用平台公示信息让社会知道企业土地违法情况还有可能受到联合惩戒。 不管符合不符合总体规划没有合法手续就占用土地是不行的。这个阶段我国高质量发展需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耕地也很重要惠州惠阳这次执法实践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的具体体现。 无论是哪块性质的土地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会受到追究。这次对两个案件严厉处罚不仅是给个别企业教训也是面向全社会的一次教育明确告诉大家任何开发利用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逾越底线保护好资源保障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