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融资还有返程投资这事儿,得办个37号文的登记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这就是咱们常说的“37号文”,是中国外汇管理里挺重要的一个规矩。 为啥要搞这个登记呢?就是为了管住国内的人通过那些境外专门为融资或者回国投资设的公司(SPV)搞的境外投融资和返程投资。这样能防着资本乱窜,保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办好这个登记,就能保证大家在外面投资是合规的,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问题给解决了。 它具体有啥用?第一,能让咱们合法持有境外公司的股份,免得被查到说是非法持有,惹上法律麻烦。这是中国人拿境外公司股份的唯一路子。第二,能让咱们的融资活动合法有效,给企业在国外发展撑腰。第三,返程投资就是拿着SPV钱回国直接投项目,这事儿合规很重要,办了登记就有法律保障,不办容易出事。第四,能把钱顺顺当当地调回国来用。 办这个登记的人都有谁?拿着中国身份证、军籍证或者武警证件的中国公民都行;还有些虽然住在国外但户口没销的人也算。 想办得先满足啥条件?得拿自己合法的资产或者权益去境外设个SPV;接着通过新设或者并购的方式在国内设个外商投资企业(WFOE)。 要是没办这个登记会咋样?最直接的就是钱回不来;被外管局抓了会被警告罚款;情节严重可能还会触犯刑法;关联的企业还得面临合规和限制的麻烦。 得注意几点啥时候办合适?一定要在“出资”之前就搞定,这个出资指的是设WFOE或者把国内的公司改成WFOE。去哪家银行办?一般是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而且这一步得赶在设WFOE之前完成。 如果涉及员工持股的外汇登记,外管局看着比较严,最好提前跟银行打听清楚政策。第一次办完了之后,要是SPV那边股权结构或者经营范围变了,得赶紧去办变更登记,不然又得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