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欧宗涛拍的那张含山县仙踪镇政府大院里采血车的照片就很清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3月27日表决通过的这个《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是为了响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6月1日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的要求。这套新规矩共23条,打算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早在1998年就已经施行了献血法,我省的实施办法是1999年出台的,之前的20多年里,虽然在推动我省的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保障大家身体健康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寿命变长,看病用的血越来越多,原有的规定已经不适应新情况了。问题主要在于政府部门的职责不太明确、献血的保障做得不够好,所以这次修订就是为了补上这些漏洞。 新办法把献血工作的管理体系理得更顺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建机制、定计划、把钱给够,还要组织大家一起干活。在保障方面规定得更细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每年搞一次献血活动;企业、社会团体、居委会还有村委会得动员身边的符合条件的公民去献血;还要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医生、军人和大学生每年都去献血。 激励政策也更完善了:符合条件的人员能享受“三免”福利;无偿献血者在保证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可以在非急诊的同等医疗状况下优先用血。关于优惠政策也有明确说法: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至少能免两倍费用;累计献够一千毫升或者捐献了造血干细胞的人终身免费用血。为了管好用血这事儿,还得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和预警机制,统筹血液检测、储备和调配的工作。 另外省卫生健康部门还要和数据资源、医疗保障部门一起把全省的血液信息管理系统给完善了,把献血、采血、供血还有用血这些环节都衔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