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催收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正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正式发布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这份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对信用卡及个人消费信贷的催收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该指引共分七章五十四条,在开篇即明确提出"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催收和暴力催收"的基本原则。
作为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中银协成立于2000年5月,现有723家会员单位,涵盖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型。
这些会员单位几乎囊括了国内与网贷业务相关的主要资金方和主流从业者,使得该指引具有广泛的行业代表性和约束力。
催收时间和频次的明确限制是此次指引的重要内容。
根据规定,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10点至次日早8点间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行为。
这一规定延续了2025年3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中的相关要求,体现了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的政策协调一致。
在电话催收频率方面,指引强调应控制在"合理"和"必需"的范围内。
若债务人电话未接通,催收人员当天对同一联系方式的拨打次数不宜超过6次,但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量化标准的设定,有助于防止过度催收对债务人造成的骚扰。
指引设置的八条"红线"进一步明确了催收行为的禁止性边界。
其中包括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追查债务人信息或开展催收行为;以列入虚构的黑名单、虚构的不良信用数据库为由开展催收;以虚假承诺、夸大债务数额、性质、法律后果为由开展催收等行为。
这些禁止性规定针对性强,直指当前网贷催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关于第三人催收问题,这是当前网贷借款人投诉的高频内容。
根据黑猫投诉平台的数据,许多借款人反映其通话记录中的父母、亲属、朋友、同事等都曾接到过催收电话。
指引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将第三人分为债务相关第三人和无关第三人两类。
当网贷债务用于家庭共同支出时,金融机构可认定借款人配偶为债务相关第三人,但应严格、审慎进行认定。
对于无关第三人,指引明确禁止进行催收,这是对债务人隐私权和第三人权益的重要保护。
此外,指引还对引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催收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避免对债务人造成不便和困扰。
这反映了监管部门对新技术应用的前瞻性思考,既要鼓励行业创新,又要防止技术被滥用。
指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银协会员单位发放的信用卡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同时会员单位发放的其他类型个人贷款产品也可参考本指引开展催收工作。
这种既有强制性又有灵活性的设计,有利于指引的有效推行。
从监管层面看,该指引的出台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催收行为的重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中银协的业务主管单位,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这是发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规范金融秩序的重要体现。
同时,指引强调会员单位应坚决抵制不正当反催收、不法代理维权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并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这有助于形成规范催收的合力。
催收不是“施压竞赛”,而是金融契约精神与社会治理能力的综合检验。
以清晰规则划定边界,以制度执行守住底线,才能让债权实现回归依法合规轨道,让消费者权益获得更可感的保护,也让行业在秩序与信任中实现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