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宁有个男人报警,说是想“自证清白”,结果反倒是露馅了,警方依法把他给刑拘了。事情是这样的: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接到了江某某的报警,说他跟女友因为丢了财物吵架了,让警察过来帮忙。警察赶到现场后,听黄女士说客厅的40元现金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后来黄女士自己调取监控发现,钱是江某某拿走的。这下黄女士就开始怀疑他了,检查首饰盒的时候发现黄金吊坠也丢了。 江某某当时情绪很激动,一直喊着自己没偷东西。但警察在问话的时候发现,两人的说法完全对不上号。原来,黄女士之前丢的40元现金和这次的黄金吊坠都是江某某拿的。为了核实情况,警察查看了江某某的手机,发现他最近和一家黄金回收店有过交易记录。 警察马上赶到那家店查问情况,店主确认他们最近确实回收过一枚小花造型的黄金吊坠,跟黄女士提供的照片一模一样。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江某某没办法再装下去了,只好承认自己是因为经济紧张才偷偷拿走黄金吊坠去卖钱。他所谓的“报警自证清白”,其实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盗窃行为。 经过调查核实后,警方认定江某某涉嫌盗窃罪。目前他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件事其实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经济压力再大也不能违法乱纪;私人关系中也不能随便侵犯别人的财产权;还有警方高效专业的侦查能力也很重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也说了:不管是什么关系里的财物所有权都受法律保护,千万别以为可以模糊法律界限去占便宜。“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次海宁警方把一起情感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处理,正是体现了他们负责的态度。大家要引以为戒,遇到困难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就走正当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