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乱象频发:公众人物成为深度合成侵权重灾区 近年来,深度合成技术影视娱乐、内容创作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被滥用于非法牟利的情况也明显增多。公众人物的肖像和声音,正成为不法分子最常利用的“素材”。 演员王劲松曾公开披露,有人非法生成其有关视频,画面、声音与口型高度逼真,普通观众几乎难以辨别。演员张馨予也发现,有品牌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声音克隆伪造其为减肥产品代言的广告。奥运冠军全红婵、乒乓球运动员孙颖莎与王楚钦的声音同样被克隆,用于直播带货。刘涛、张柏芝、舒淇等多位演员的虚假形象也被商家用于面膜推广,制造“众星捧场”的营销假象。 情节更为严重的案例发生在2025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冒用央视主持人李梓萌形象的虚假广告案。涉事公司将执行标准为糖果的普通食品包装成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品,并借助伪造的主持人形象进行宣传背书。经鉴定,视频人物形象完全由技术手段合成,该公司已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春节假期前夕,网信部门集中通报了一批违规账号处置情况。相关账号通过换脸、声音克隆等方式冒充运动员、演员、主持人及企业家等公众人物,发布不实言论吸粉引流,或未经授权售卖合成视频牟利,已被依法依约处置。 二、根源剖析:技术门槛降低与监管滞后形成双重漏洞 深度合成侵权案件集中出现,反映出技术扩散速度与制度建设进度之间存在明显落差。 一上,相关技术门槛持续降低,普通用户借助公开工具就能完成较为逼真的换脸与声音克隆,违法成本低。另一方面,现行法律虽覆盖人格权、著作权、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但在实践中仍面临法律适用口径不统一、电子证据认定难、责任链条不清等问题,导致维权周期长、举证难度大、赔偿标准不清晰。 同时,不同平台在内容审核和侵权响应机制上的能力差异较大,部分平台投诉渠道不够便捷有效,客观上增加了侵权内容传播的机会。 三、代表委员建言:从技术、法律、平台三维度协同治理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治理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演员甄子丹表示,遭遇此类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相关违法行为也可依法投诉举报。全国政协委员靳东指出,深度合成的影响已不局限于影视行业,而是进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关网络诈骗风险值得警惕。他同时强调,从业者面对技术变化应主动学习、积极适应。 在技术治理层面,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图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勇建议,加快出台配套法规和标准规范,将时空信息纳入图像、影像及视频的必填标识数据,严格禁止人脸数据非法采集与滥用。他还提出,应要求深度合成工具嵌入时空信息标识码,并借助区块链进行存证,实现合成内容可核验、可追溯、可追责。 在法律规则层面,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世亮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结合典型案例,细化深度合成侵权的认定标准、平台责任边界及精神损害赔偿规则,提升规则的统一性与可操作性。 在平台责任层面,全国人大代表丁雪梅建议推动平台上线侵权“一键投诉”功能,降低维权门槛,压缩违法内容存活空间,推动平台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防控。 四、前景展望:多方协同共治是破局关键 从国际经验看,深度合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仅靠单一主体难以奏效。技术研发方、内容平台、监管机构与司法机关需要形成联动机制,才能在保持创新活力的同时,降低滥用风险。 目前,我国已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等形成一定制度基础,深度合成服务管理规定也陆续出台。下一步,关键在于推动既有规定落地、统一执法标准、加强跨部门协作,以提升整体治理效果。
当技术发展快于规则完善,社会就需要更敏捷的应对机制。从换脸乱象到系统治理的探索,不仅关系到个体权益,也考验数字时代的治理能力。如何在技术创新与伦理底线之间取得平衡,将影响我们能否真正驾驭技术,而不是被其反噬。